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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04 作者:

人文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规定

202133日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质量,推进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顺利进行,避免抄袭、代写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根据研究生院《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办法》、《中国矿业大学学位论文评阅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我院硕士学位论文检测规定。

一、检测范围

根据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论文)必须经过研究生院的“反不端学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未经系统检测者不予送审评阅,不能申请答辩。

  二、检测程序

(1)学生在研究生系统中完善论文评审预报名信息并提交学院审核;

(2)按照校学位办“双盲”送审论文格式内容的相关要求上传定稿论文至研究生管理系统;

(3)学院审核预报名信息并下载“双盲”送审论文,按照相关操作规定上传至“反不端学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

(4)学院对学生上传的“双盲”送审论文不进行任何改动,若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不提交检测稿者,学院不予检测,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5)检测结束三个工作日学院向学生反馈检测结果。

三、检测内容及要求

检测的内容包括研究生系统下载的论文全文,总重复率不包括注明出处的学术文献、官方文件、法条以及研究生本人发表的前期成果。

四、检测标准

(1)论文全篇总重复率小于20%的为检测合格,直接送审;

(2)论文全篇总重复率大于等于20%且小于25%的,为检测基本合格。需要经本人修改后提出申请,导师和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给予送审,但不再进行二次检测;

(3)论文全篇总重复率大于等于25%的,为检测不合格,论文不予送审。

(4)论文评审预报名后送审前,每人提交“反不端学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的论文为1次。学院根据研究生院的工作安排定期开展学位论文检测工作,若当次检测不合格的,可申请参加下一次检测。

五、其他

因论文检测不合格或未及时提交论文进行检测者,不能参加送审;可在半年后重新申请论文检测;如遇学校、学院对检测合格标准作调整时,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在论文检测过程中遇到本规定未涉及事项时,由院教授委员会研究讨论,根据具体情况作个案处理。

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人文与艺术学院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