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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艺术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21 作者: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优化基层教学组织管理,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在专业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师教学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制定人文与艺术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实施办法,办法如下:

一、设置要求

基层教学组织指教研室、课程(组/群)教学团队等,其设置应便于相关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有利于组织功能的发挥。原则上2020版本科培养方案每门课程(组/群)都要组建教学团队,学校所有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均须编入一个基层教学组织并参加组织活动。

基层教学组织实行负责人制度,每个基层教学组织设负责人1名,由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热爱本科教学、具有良好师德师风、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基层教学组织可结合课程特点,吸收实验、教学管理人员或外聘教师加入,应形成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组织队伍。

二、活动的内容与管理

1、鼓励教师探索以虚拟教研室为载体的新型教学组织模式,在拓展课程、跨学科课程等方面开展教研活动。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在新版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负责审核课程质量标准。

2、各基层教学组织要坚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开展以教学为主题的专题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应不少于2次,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备案资料考核通过后,学院每年给予各基层教学组织2000元用于购买教学用图书资料。

3、鼓励申请校级基层教学组织关于开展教学学术研究专题研修活动,成功获批后,学院将给予15%的配套经费,用于继续开展专题研讨。

4、评选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获评优秀者,学院将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5、院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可参加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获评优秀者,学校将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在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附件1人文与艺术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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