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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艺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1-05-23 作者:

一、毕业论文评分标准

毕业论文成绩参照指导教师建议成绩、评阅教师建议成绩及答辩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其参考标准主要包括理论性、实践性、创新性、逻辑性及回答问题的正确性等。其中:指导老师成绩占40%,评阅老师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30%

各分项成绩实行百分制,最终累积成绩为85分以上的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5-74分为中等,60-64分为及格,60分以下的为不及格。

1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结构表

单项成绩 比重 总分 评定成绩 时间点
指导教师成绩 40% 85分及以上 优秀 答辩前2周
评阅教师成绩 30% 75-84 良好 答辩前一周
答辩成绩 30% 65-74 中等 答辩结束当日
总分 100% 60-64 及格


60分以下 不及格

具体评定参考标准如下:

优秀:毕业论文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或较高的学术价值;论点鲜明正确且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新意;能综合运用有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比较全面和透彻地分析论题;论文中心突出、论据充足、论证严密、层次清晰、详略得当;语言准确简洁、文字流畅;排版、装订规范,无打印错误;在答辩中能熟练和准确地回答教师提问。推荐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分别小于15%10%

良好:毕业论文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或较高的学术价值;论点鲜明正确,有一定的个人见解;能运用有关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较好地分析问题;论文中心明确、内容充实、结构严密、层次清楚;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排版、装订规范,无打印错误;在答辩中能正确回答教师提问。

中等:毕业论文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或学术价值;论点清楚正确;能结合所学知识提出和分析问题,并以一定的材料为依据进行阐述,在知识性、科学性方面无重大错误;论文中心较明确,层次较清楚,主要论据基本可靠;文字通顺;排版、装订基本规范,打印错误较少;答辩中基本能正确回答问题。

及格:毕业论文主要观点正确,但大都是一般化地人云亦云,且分析比较肤浅,有一定的基本材料予以论证,条理和逻辑性不够强;语言基本通顺,排版、装订基本规范,打印错误较多;答辩中回答问题有个别一般性错误。

不及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为不及格:

1毕业论文观点不明确或有重大错误,或严重偏题,不符合法学专业论文要求;

2论文无中心,逻辑混乱,层次不清,主要论据短缺或论据、论点、结论不一致;

3答辩中答非所问,或一般性错误较多,或有原则性错误,经提示后仍不能更正;

4基本内容属抄袭他人成果或由他人代写:或基本沿用本人或他人的学年论文,而又没有创见性的修改或增补;

5写作基本功差,病句和错别字多,难以成文,或排版、装订严重不规范,打印错误多;

6经催促,仍不按计划完成论文。

二、毕业论文学生答辩办法

(一)答辩条件已经完成毕业论文,经指导老师同意,且经评阅老师认可的才可以参加首次答辩。

(二)答辩分组各个专业自己决定组数,每组5名答辩评委以及1答辩秘书。学生分组遵循指导老师回避原则,对于个别学生因为分组问题实在无法实现回避的,指导老师不提问,不评分。具体分组名单以答辩前公布为准。学生对分组有异议的可向专业负责人提出,由专业负责人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