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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
人文与艺术学院教职工慰问实施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

为切实关心学院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使广大教职工充分感受到学院大家庭的温暖,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职工生育子女

教职工生育子女,学院给生育家庭发放500元慰问品,学院工会和妇委会适时道贺。

二、教职工退休

教职工退休,学院可为教职工举行光荣退休仪式,并发放500元纪念品。

教职工生病住院

1.教职工因轻症疾病住院,学院发放500元慰问金。在徐州市市区医院住院的,学院领导和学院工会适时前往医院探望。同时学院工会及时向校工会上报教职工情况,并协助教职工申领校工会慰问金。

2.教职工因重大疾病住院,学院发放800元慰问金。在徐州市市区医院住院的,学院领导和学院工会适时前往医院探望。同时学院工会及时向校工会上报教职工情况,协助教职工申领校工会慰问金,并同步启动“爱心扶助金”资助程序。

本条例中的轻症疾病和重大疾病界定参照《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爱心扶助金管理办法》

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离世

1.教职工离世,学院领导和学院工会前往家中吊唁慰问,学院发放慰问金1000元,由学院办公室通告学院全体教职工,学院工会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并及时向校工会上报,协助家属申领校工会慰问金和爱心扶助金。

2.教职工二代以内直系亲属离世,学院领导和学院工会前往家中吊唁慰问,学院发放慰问金500元,以学院的名义送花圈,学院工会同时协助教职工申领校工会慰问金。

五、未尽事宜,参照以上条款执行,本办法归学院工会负责解释。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作废。

人文与艺术学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