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明确工作进度和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前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一)学分自查与提前毕业申请(3月15日—3月20日)
研究生应在3月20日前完成学分自查,确认已符合培养方案及学生手册规定的培养各环节要求,未完成培养环节学分的,论文送审不予审核。
拟申请提前毕业的同学请在3月20日16:00前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完整的论文,并通过专业组织的预答辩。
(二)学位论文评审预报名(3月20日—3月30日)
拟于2026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于3月30日23:59前通过“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论文评审预报名,错过预报名截止时间不予补报,不再受理论文送审答辩事宜。
(三)学位论文格式检测(4月1日-4月6日)
研究生须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及模板(2026年版)及格式检测操作说明》(详见研究生院官网表格下载)撰写论文和格式检测,送审前格式检测须在4月6日23:59前完成。未按时进行格式检测或格式检测不合格者,不予送审。
(四)学位论文提交(4月1日—4月6日)
格式检测合格后,所有学位申请者应于4月6日23:59前通过“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按“双盲”送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按时完成送审学位论文提交。上传时间截止论文不得撤回,不得更改。导师应在4月8日23:59前登录系统审核并填写送审意见。
(五)学术论文“查重”检测(4月9日—4月10日)
在“双盲”送审前,学院对所有上传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检测结果按照《人文与艺术学院研究生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规定》执行。学院只查重一次,重复率不合格者不得进行论文送审。
(六)学位论文送审(4月10日—5月10日)
学院全部学位论文均通过平台进行双盲送审。每篇学位论文最多送审2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周期约为30天,首次送审的论文评审费由学院承担。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实践成果评审办法》相关规定进行。
二、论文答辩安排(5月20日—30日)
上半年硕士论文答辩在5月20日—30日之间完成,按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集中组织答辩。各专业应于答辩前五天提交《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系统导出)、答辩论文。
答辩前三天,研究生须登录“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答辩申请,未进行答辩公告的研究生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三、学位申请工作
(一)学位授予信息核对(答辩通过后)
答辩通过后,学生需登录“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在“学位授予信息核对”界面进行学位授予信息核对(相关操作见新版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
(二)提交存档论文(6月3日前)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在答辩结束后尽快完成对学位论文的修改和第二次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在6月3日23:59前通过“新系统”上传“存档学位论文”PDF版(注意格式符合要求),“存档论文基本信息”(论文题目、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指导老师、学位类别等)须与最终版存档论文保持一致。存档版论文将由学校统一上报国家图书馆、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现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情报研究所(现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请务必确认存档论文的准确性,一经审核并交付教育部学位中心后不得更改、撤换。
因涉及专利申请、成果推广、技术转让等原因,需在一段时间内(不超过两年)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应于6月10日前书面提出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
(三)提交学位申请资料(6月3日前)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在答辩结束后尽快完成对学位论文的修改,6月3日17:00前将《存档学位论文》纸质档1本和论文修改情况表(系统导出)交到学院。以上资料要求本人、导师签字完整,字迹工整,信息准确。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6月6日前)
6月6日前,召开人文与艺术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学位材料,审议本次学位授予情况,审议结果填入学位申请书。
学院将对存档学位论文再次“查重”,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查重”检测结果汇总表。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暂缓或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四、学位论文归档(6月15日后)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向图书馆和档案馆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图书馆1本,档案馆1本);内容须与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的存档学位论文一致,使用统一论文封面。
五、其他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如果在资格审查、论文评阅、答辩、分委会上会等某一环节未通过,学院将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和导师,告知未通过原因。
本通知涉及的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及模板(2026年版)及格式检测操作说明、新版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双盲”送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存档学位论文”格式要求等文件,请通过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表格下载”-“学位表格下载”栏中获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人文与艺术学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