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努力为祖国建设服务。
2.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培养方式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即每名硕士研究生由1名校内导师和1名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并由导师根据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学生“个人培养计划”。
3.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进行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行专业实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工作。
4.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分四个主要环节,即课程学习环节、必修环节、专业实践与专业能力环节、学位论文环节。课程学习环节、必修环节和专业实践与专业能力环节采用学分制进行量化考核:课程学习环节不低于26学分,同时参照各专业学位教指委规定的课程学分要求;必修环节2学分;专业实践与专业能力环节不低于18学分,其中专业实践环节16学分,专业能力环节不低于2学分。总学分不低于46学分。
三、学制与学分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各专业领域具体学制按照学校招生录取时报备教育部的学制信息确定。在学制时间内,课程学习环节一般不超过一年,专业实践环节至少应保证半年,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毕业论文的时间根据学制的长短进行相应的安排。
2年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时间为3年,3年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时间为4年。2年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得申请提前毕业。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46学分,包括3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学习环节:不低于26学分,同时参照各专业学位教指委规定的课程学分要求。
2.必修环节:2学分。
3.专业实践与专业能力环节:不低于18学分,其中专业实践16学分,专业能力不低于2学分。
四、课程学习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为四个部分,分别为公共必修课程、学科(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补修与自选课程。学分要求不低于26学分,同时参照各专业学位教指委规定的课程学分要求。各部分要求如下:
1.公共必修课程:政治理论课程设2门(3学分),外国语课程设2门(4学分)。
1.学科(专业)必修课程,至少设4门(9学分),其中1门为硕士研究生学科专题讲座。
2.选修课程,设若干门(不低于10学分),由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和从事课题研究的性质,指定选修课程。
3.补修与自选课程:跨一级学科录取的研究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补修2门本学科专业的本科生专业主干课程并取得及格或以上成绩;研究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从事课题研究的需要,自行选修课程;自选与补修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课程结构与课程目录见相应专业领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各专业领域具体学分要求由各专业领域该年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确定。
五、必修环节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学制为两年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应该在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初完成,学制为三年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应该在第四学期末前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通过者计1个学分。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结合文献综述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学科专家组审核并评定文献综述与开题是否通过。
2.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计1学分。
该环节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后、送审前,由导师对学位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个人5000字心得进行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审核。审核通过者计1学分,学位论文可以送审,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审核者其学位论文不得送审。
六、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必须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现场实践工作,主动与厂矿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为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奠定基础。
专业实践环节用学分进行计量考核,按规定要求完成者计16学分。专业实践环节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参加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专业实践的具体环节、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参照《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
七、专业能力
专业学位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独立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加强对专业能力的锻炼,根据专业特点与职业资格要求进行高水平的研究与实践创新活动,创作高水平的研究与专业实践作品,其研究与实践成果水平应达到相应专业领域提出的标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与相应专业领域要求,根据自身的兴趣、特长与职业发展目标选择相应的项目参加考核以达到该环节规定的基本学分要求。
本环节具体实施细则见《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能力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
八、学位论文工作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字数可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特点和选题适当确定。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工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规定》执行。
九、论文答辩与授予学位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完成培养各环节要求后,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中国矿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
十、其他
本规定自2017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MBA、MPA及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17级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