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素质测评的基础上,本着鼓励先进、打造优良学风的原则,认真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确定我院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人选,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刘宁副书记、李玉雪老师反映,办公电话:83591476,83591426。
人文与艺术学院
2023年10月12日